“检察官,三笔救助金都收到了,谢谢你们!”近日,被救助人专门致江苏省电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,告知救助金已到位并表达感谢。
事情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。今年2月底的一天凌晨,天还未亮,被害人李某就骑着电动自行车和工友奔波在去工地的路上。此时,朱某驾驶小型汽车也行经此地,受困意干扰,竟驶入了非机动车道,李某和工友惨遭撞击。送至医院救治后,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;工友因行驶在道路内侧,除左脚部撕脱骨折造成轻微伤外,并无大碍。交警认定朱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案件随后报送至虎丘区检察院审查逮捕。检察官查明,朱某未婚,目前无业,家庭经济条件一般,所驾驶的车辆交强险有效期到今年2月6日,因疏忽忘记续保,事故发生时车辆为脱保状态;李某家人很可能因为失去顶梁柱而陷入困境。检察官认为被害人李某一家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申部门。
接到线索后,控申检察官及时了解案件情况,并开展走访调查工作。经调查核实,了解到李某一家是外来务工人员,在苏州租房生活,每月要承担1000余元的房租。李某在建筑工地务工,是家庭的“顶梁柱”和经济的主要来源,妻子张某在小区打扫卫生,儿子处于失业状态,老家还有78岁的母亲需赡养。不仅如此,李某在抢救期间就花费数千元,死亡后丧葬等费用也是一笔不小负担。肇事车辆脱保无法获得保险理赔,而本应承担责任的朱某却因自身经济条件有限,暂无赔偿能力。
了解到情况后,虎丘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导张某提交相关救助材料。鉴于本级救助资金有限,该院又及时提请上级院进行联合救助。经过逐级审批,省、市、区三级院决定开展联合救助。5月初,随着最后一笔救助金到账,张某共收到6.8万元司法救助金。
检察官还了解到,因李某母亲年事已高,不愿离开家乡来到本地,遂及时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对接,移送该社会救助线索。“要合理使用救助金,其中一部分要用于赡养婆婆。”在检察官的叮嘱中,张某承诺一定会尽赡养义务。
在最近的一次回访中,检察官获悉了李某一家的新动态,正朝着好的态势发展。李某儿子找了一份理发店的工作,努力学习理发技术;关于此案的民事赔偿,李某儿子已委托律师,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程序;李某的工伤认定问题,也正在和工地协商过程中。